假設我們的生命當中有人冤枉了我們,或者造成我們財務上的受損,我們就會想要找對方爭辯、想要討個公道。你會發現,我們的行為上,就會有所謂的「抗拒」跟「捍衛」。
結果呢?當我們把對方認為是加害者、我是受害者,那我們就為這個中性的光子的排列組合住了一個相,因為住相的關係,就會在我們的意識資料庫裡加上一筆。
你會發現在人生的未來,當這個資料因緣成熟,又會繼續改變光子的排列,示現我們重複經驗相同的劇情,而陷入了所謂的輪迴。
但是當我們有大我的見地,很清楚「我只是在經驗一個劇情」,你就會發現,從劇情的概念看世界,是沒有所謂你我分別的,我們都只是劇情裡的「角色」而已。
曾經有人把《金剛經》裡:「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」每句的最後一字倒著念,便是佛陀教我們的「觀電影法」。
用「觀電影法」面對人生的一切,我們可以很清楚: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加害者,也沒有所謂的受害者,那當然就不會有對別人的批判,也不會有所謂的失去跟獲得,因為我就是在經驗一個資料庫示現的劇情。
當我們有這個明白的時候,你的行為就自然會是「接納」,對吧?
然後你會發現,我們的行為就只是想要清資料,甚至有時候連資料都不一定需要去清,那結果就是:我們的心不容易被境給轉了,而且當我們不去住相,這種狀況也不會一直重複發生了。